近日,在善治薛城沙沟调诉中心,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握手言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经诉前调解圆满化解。
2020年6月8日,枣庄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严某签订了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双方约定了租金支付期限。经过多次催要,严某未结清租赁费用。枣庄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至薛城法院,沙沟法庭诉前调解员张旋、刘琴依法在速裁法官丁艳的指导下对该纠纷进行了调解。
调解过程中,沙沟法庭诉前调解员采取了三步走的工作方法进行调解,一是考虑到租赁合同已实际履行,向被申请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于情于理讲明租赁费用支付的必要性,被申请人答应不再推卸责任,积极配合此案的调解工作。二是与申请人进行了沟通,根据此案的实际情况,被申请人一次性还款切实困难,调解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工作,申请人同意进行分期还款。三是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确定还款具体事宜。经双方协商在2022年5月31日达成还款承诺书,严某承诺分三次还清所欠租赁费。
今年以来,薛城法院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将大量案件化解在诉前,为当事人减轻诉累和降低诉讼成本,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