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兑现涉民生案件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3月14日,薛城法院开展了2024年第三次“执行铁拳”专项行动,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案款4万元。
2023年7月,被告王某某驾驶电动四轮车,与同向原告种某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追尾,致原告肋骨骨折、腰椎横突骨折及头部身体多处外伤。被告电动四轮车无牌照、无保险,经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王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种某某无责任。双方就车辆修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因王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在案件立案后,执三团队承办人根据具体案情制定执行方案,多次电话沟通,王某某拒不履行;期间,执行干警先后走访被执行人住所地居委会和附近群众,设法取得被执行人的详细住址,并在本次“执行铁拳”专项行动中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某进行了拘传。最终在法院强制执行的震慑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案款4万元。同时,鉴于申请执行人因交通事故伤残在家休养,执行干警到其家中请种某某在相关执行文书上签字确认,并将执行款交至其手中。种某某及其家人连连表示感谢,并对薛城法院执行工作予以肯定。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