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17年08月16日

薛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薛城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已经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薛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5日

  薛城区人民法院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

  为完成今年九月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精神,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推进执行改革,切实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打通执行为民“最后一公里”,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最大限度得到实现,维护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目标。(1)启动“三清理、两整顿、一打击”专项活动,涉党政机关和涉信访的执行案件于年底前全部清理完毕,涉民生执行案件的清理要持久开展、边收边结。(2)对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逐一排查已经终本的案件,不符合规定的,依法立即恢复执行,厘清有财产可供执行和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底数。执行积案的界定为:截至2016年11月30日,超过6个月未执结的案件。(3)根据执行异议、复议法律规定,对应当纳入审查程序而未纳入的案件,进行彻底排查,及时纳入审查程序,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4)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排查应当转入破产程序的案件。

  第二阶段目标。(1)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清理完毕不低于50%,无财产可供执行积案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新收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规范结案。(3)落实“诉访分离”,将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全部纳入法定程序进行审查;进京信访案件的化解率走在全国前列;赴省信访案件基本全部化解完毕。(4)对符合转入破产程序的执行案件,及时协调移送相关业务庭。(5)建立健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工作机制。

  第三阶段目标。(1)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清理完毕90%以上。(2)新收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规范结案。(3)全省执行信访数量大幅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执行工作社会评价良好,为第三方评估奠定基础。

  第四阶段目标。(1)各类新收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规范结案。(2)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机制运转有序。(3)检查验收、查缺补漏,做好迎接第三方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并取得良好评估结果,最终实现我省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1、大力加强查控平台建设。在全面开通“总对总”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网络查控系统网络对接的基础上,做到查控前置,逐案落实。不断加强信息化专业培训,提高执行人员熟练使用查控系统的能力。

  2、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加强失信被执行人的录入和发布,提高录入质量,为信息化、自动化惩戒机制的运行奠定基础。加强联动制约,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通报。

  3、拓宽被执行财产发现渠道。严格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研究、制定委托审计调查、委托律师调查、悬赏举报等制度,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

  4、实行执行权和审判权科学合理分离。探索执行程序中涉及实体权利的重大事实和法律争议交由专门的裁判庭行使,待省法院的具体方案出台后,抓好贯彻落实。

  5、全面完成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建设。依托执行指挥系统,加强执行案件的远程调度与指挥,进一步规范督促执行案件的办理。

  6、全面运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立案、结案信息节点的对接,保障规范运行全国统一执行办案平台。强化应用,发挥管理系统的监督功能。

  7、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对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规范执行款物的管理、发放、延期发放审批等。

  8、推动建立执行救助制度。规范困难申请执行人救助制度,对农民工工资、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人身伤害赔偿等案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开展救助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资金支持,拓宽救助渠道。

  9、推行网络司法评估管理。对拟处置的被执行人财产,根据评估标的性质、价值,依照规定随机选择评估机构,并公示评估结果,避免暗箱操作。根据机构资质等级、综合能力、社会信誉等,建立评估、拍卖专业机构信息库。根据机构服务质量进行优胜劣汰、动态化管理。

  10、推广网络司法拍卖。坚持网络拍卖为常态,传统拍卖为例外的原则。根据拍卖标的性质、价值,依照规定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网上竞价、结算、网上监督等,减少和杜绝串通压价、恶意竞买等有损公平公正的现象。

  11、严格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关于终本案件的司法解释,对终本案件严格把关。常态性的对未结案件进行梳理,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终本、筛查和恢复执行。推进和规范信用惩戒和制裁措施在终本程序中的运用。

  12、完善保全和先予执行的协调配合。在立案阶段强化执行风险告知和保全、先予执行申请提示,支持、鼓励财产保全保险担保,做好保全申请与执行查控系统的有序衔接,提高保全债务人财产的及时性、有效性。立案、审判环节加强引导,以保全情况促进调解、促进自动履行,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降低申请执行人权利落空的风险。

  13、建立执行与破产的有序衔接。将被执行人中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的“僵尸企业”依法转入破产程序,以破产法律制度消化执行积案。积极对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等有关问题开展调研。

  14、规范、完善异地执行协作。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委托执行的有关规定,以执行事项委托为主,建立统一的协作协助执行工作机制。

  15、建立繁简分流办案机制。推进查控环节的案件分流,根据查控结果探索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推进执行团队建设,完善执行案件分配、人员组合机制。

  16、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适时向人大汇报我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执行工作,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关于解决执行难的批评、意见、建议。

  17、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做好执行监督与检察监督的衔接,配合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对具有重大影响以及群体性、敏感性案件,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或因不当干预难以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以暴力或其他方式抗拒执行的案件进行监督,改善执行环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8、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将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执行裁判文书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案件及执行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19、加强反消极执行。进一步落实省法院《关于规制消极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利用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消极执行现象进行自动筛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警示、督促,经警示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消极不作为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抓好《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纪要》的贯彻落实,依法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执行过程中及时收集、固定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的音视频证据,充分利用罚款、拘留强制措施,以及公诉、自诉两种渠道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责任等手段进行依法制裁,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形成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我院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王介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邢曰忠、执行局局长赵贵虎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赵贵虎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执行局政委、各执行庭长为办公室成员。

  2、加强力量配备。按照“在编执行人员占法院在编总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15%”和“执行局法官员额比例不低于业务庭法官比例”的要求,配齐执行人员。确保执行人员具备必要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任职资格,对不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现有人员进行调整,严格杜绝将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安排到执行工作岗位。

  3、强化教育培训。根据最高法院出台的一系列新的司法解释和规章制度,加强法律业务培训,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继续加强网络查控平台、执行流程信息系统、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系统运用等执行信息化的培训;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为关键,加强对执行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和执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

  4、强化物质装备建设。全面完成指挥系统建设,实现与省法院三级法院执行指挥系统音视频互联互通。为执行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完成相应装备配置,确保执法活动的全程记录,及时有效地固定证据,提高执行效率。配备远程打印机,实现远程签章和签发,适应执行工作随时审批、随时出具法律文书的需要,提高执行效率。加强车辆保障,保障随时行动的现实需要。

  5、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一是拓展新媒体的宣传工作。在加强与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合作,占据传统宣传工作主要阵地的同时,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宣传的作用,强化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体上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省法院官方微博微信、中院“枣法之光”微信号等,及时推送报道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工作成效。二是注重通过影视作品进行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做好策划、协调,广泛宣传。对一些典型案例、有影响的执行案件、重大执行活动、先进典型事迹等,通过拍摄微电影、纪实报道等影视作品进行宣传。三是丰富宣传方式,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语言,在户外广告宣传栏、城市交通载体、电子显示屏、路牌灯箱广告等载体进行宣传。要将宣传阵地深入基层,通过举办宣传日,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让宣传走进社区、街道、农村,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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